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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福证券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2025年8月)

作者:admin  来源:华福证券 日期:2025-10-17 点击量:

证券类型

市场

费用类型

收费标准

A股

(普通、信用)

沪市

交易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3‰,起点5元

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1‰向出让方收取,减半征收

过户费

按成交金额的0.01‰双向收取

证券业务监管费

(已包含在交易佣金中,不再另行收取)

按成交金额的0.02‰双向收取

经手费

(已包含在交易佣金中,不再另行收取)

按成交金额的0.0341‰双向收取

注:大宗交易按标准费率下浮30%收取

A股

(普通、信用)

深市

交易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3‰,起点5元

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1‰向出让方收取,减半征收

过户费

(已包含在交易佣金中,不再另行收取)

按成交金额的0.01‰双向收取

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的A股交易过户费按照A股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即按0.007‰向买卖双方收取

证券业务监管费

(已包含在交易佣金中,不再另行收取)

按成交金额的0.02‰双向收取

经手费

(已包含在交易佣金中,不再另行收取)

按成交金额的 0.0341‰双向收取

注:大宗交易按标准费率下浮30%收取

A股

(普通、信用)

北交所

过户费

按成交金额的0.01‰双向收取

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1‰向出让方收取,减半征收

交易经手费

按成交金额的0.125‰双向收取

交易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3‰起点5元

挂牌公司股份

股转股票

过户费

按成交金额的0.01‰双向收取

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1‰向出让方收取,减半征收

转让经手费

按成交金额的0.5‰双向收取

交易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3‰起点5元

退市板块股份

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1‰向出让方收取,减半征收

转让经手费

退市A股:按照成交金额的0.6‰双向收取

退市B股:按照成交金额的0.8‰双向收取

交易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3‰起点5元

B股

沪市

交易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3‰ ,起点1美元

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1‰向出让方收取,减半征收

证券业务监管费

(已包含在交易佣金中,不再另行收取)

按成交金额的0.02‰双向收取

经手费

(已包含在交易佣金中,不再另行收取)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341‰

注:大宗交易按标准费率下浮30%收取

结算费

按成交金额的0.02‰双向收取,每笔最高50美元

B股

深市

交易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3‰,起点5港币

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1‰向出让方收取,减半征收

证券业务监管费

(已包含在交易佣金中,不再另行收取)

按成交金额的0.02‰双向收取

经手费

(已包含在交易佣金中,不再另行收取)

按成交金额的0.0341‰双向收取

注:大宗交易按标准费率下浮50%收取

结算费

成交金额的0.02‰双向收取,每笔最高HKD500元(同一客户同一品种单边计)

证券投资基金

(LOF、ETF、公开募集基础设施等)

沪市

交易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3‰,起点5元

经手费

(封闭式基金、 ETF、LOF)

按成交额0.04‰双向收取,货币 ETF、债券ETF暂免收取

注:大宗交易按标准费率下浮50%收取

经手费(公募 REITs)

按成交额 0.045‰双向收取,暂免收取

注:大宗交易、报价交易、询价交易、指定对手方交易和协议交易按标准费率下浮50%收取。

深市

交易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3‰,起点5元

经手费

按成交额的 0.04‰双向收取

注:大宗交易按标准费率下浮50%收取:货币ETF、债券ETF、公募 REITs暂免

公司债、企业债、国债等

沪市

交易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2‰

经手费

(已包含在交易佣金中,不再另行收取)

按成交额0.001‰双向收取;最高不超过100元/笔。2025年免收。

深市

交易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2‰

经手费

(已包含在交易佣金中,不再另行收取)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元: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每笔收10元。2025年免收。

结算费

(已包含在交易佣金中,不再另行收取)

按清算金额的0.015‰向结算参与人双向收取

注: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暂免收取

可转债

沪市

交易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收取

经手费

(已包含在交易佣金中,不再另行收取)

按成交额的 0.04‰双向收取

深市

交易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收取

经手费

(已包含在交易佣金中,不再另行收取)

按成交额的 0.04‰双向收取

债券质押式回购

沪深1天

交易佣金

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一

沪深2天

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二

沪深3天

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三

沪深4天

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四

沪深7天

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五

沪深14天

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

沪深28天

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

沪深91天

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三

沪深182天

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三

期权

沪市、深市

交易佣金

(净佣金形式,经手费和交易结算费另行收取,标准见下)

 

标的为ETF的期权合约:每张15元

行权佣金

(净佣金形式,经手费和交易结算费另行收取,标准见下)

 

标的为ETF的期权合约:每张10元

交易经手费

标的为ETF的期权合约:每张1.3元

暂免收取卖出开仓交易(含备兑开仓)的相应交易经手费

交易结算费

标的为ETF的期权合约:每张0.3元

暂免收取卖出开仓交易(含备兑开仓)的相应交易结算费

行权结算费

标的为ETF的期权合约:每张0.6元,向行权方单边收取

行权过户费

标的为ETF的期权合约:暂不收取

港股通

沪港通

深港通

B转H

印花税

成交金额(港币)的0.1%双向收取(取整到元,不足一元港元按一元计入)

(对于港股通ETF,暂免征收)

交易征费

(交易规费)

成交金额(港币)的0.0027%双边收取,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2位

交易费

成交金额(港币)的0.00565%双边收取,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2位

股份交收费

(结算费)

成交金额(港币)的0.0042%双边收取,四舍五入至2位小数(取消最低及最高收费限额)

会计及财务汇报局

交易征费

成交金额(港币)的0.00015%双边收取,四舍五入至2位小数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 3‰

 

 

 

 

 

沪港通

深港通

 

证券组合费

按每个自然日日终结算参与人证券持有市值(港币)分段收取,费率如下:

低于500(含)亿元,年费率0.008%;

500至2500(含)亿元,年费率0.007%;

2500至5000(含)亿元,年费率0.006%;

5000至7500(含)亿元,年费率0.005%;

7500至10000(含)亿元,年费率0.004%;

10000亿元以上,年费率0.003%。

撤指/转托管

撤指:免费

转托管:免费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出转户、销户的,证券公司应当在投资者提出申请并完成其账户交易结算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04号《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1.买卖经手费、证管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结算费等费用的计算标准均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仅供参考。

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收费及代收税费一览表链接:http://www.chinaclear.cn/zdjs/fbzyls/service_tlist.shtml

2.除港股通、股票期权、北交所、股转挂牌公司股票、股转退市板块股票外,上述佣金费率已包含了交易所等有关管理部门收取的经手费、证管费及深市过户费,不包含印花税、沪市过户费及存托服务费。

实际收取的具体佣金和费用,以我公司与客户约定为准。

3.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交易所等管理部门对此有新规定,则进行相应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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